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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实 履 行 代 表 职 责 依 法 维 护 律 师 执 业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6日作者:lx
2006-5-16
        今年元月5日—12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来自律师界的人大代表湖北中融律师事务所主任金鑫律师和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弓跃峰联合提出了“关于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的议案。该议案引起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高度重视,责成武汉市公安局认真处理。5月21日,武汉市公安局专门请两位人大代表上门,听取他们的意见。两位人大代表从法律监督的角度针对议案内容提出改进意见,以依法维护律师正常执业。对此武汉市公安局表示今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一定要按法规办事,简化审批程序,依法改进工作,不得设置障碍;武汉市公安局法制处、各区公安局法制科将设专门的投诉电话,接受律师会见难的投诉,及时查处阻碍律师依法执业事件;武汉市公安局还将草拟《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实施办法》交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共同求得会见难问题的解决,保护律师依法执业。
出处:湖北省律师协会
2003年06月19日